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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我叫崇明,我出生在上海的崇明,所以很多人,装在厚厚的档案袋里,我在那些文字中读出了她寂寞的疼痛。我不是个称职的男朋友,最起码我自己感觉不是,因为我没有像阳光一样融解春天掌纹中结冰的孤独。春天笔下的崇明是相当完美的,我觉得自己差得太远。所以我总是告诉春天我是不看书的,不看任何文章。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才会拿出春天写下的文字,透过字里行间看她寂寞的姿势,然后为我心爱的女子心疼。我是真的心疼,为我的春天,为2001年我在北京最后的日子,如果不是发生奇迹的话,春天里过完春天的生日,夏天里过完我的生日,然后我就要启程回上海了。奇迹之所以称为奇迹就在于它不是经常发生的。我很早就明白了这个道理。北方。南方。北京。上海。爱可不可以投递,我可不可以飞檐走壁找到你?南来北往的风,南来北往的人。而我看见深藏在水中的离别渐渐浮出水面。地铁。忽明忽灭的灯。春天安静地靠在我的胸上,她的头发有着明媚的春天的味道,几缕头发滑进了我的衬衣领口。我们就那么站着,很平静的样子。而地铁一站一站仿佛开往永恒。我真的希望地铁可以开往永恒。而不是开往冬天。那样我们就可以一直这么站着,没有悲欢,没有波澜,没有南北两处的分开,没有见鬼的北京户口,我们可以永远站成相互依偎的姿势,站到白发苍苍的样子。8我希望现在地铁可以开往永恒,那我和崇明就可以永远站成相互依偎的姿势。我靠在崇明胸前,没有悲欢,周围的空气里是崇明身上干净的青草味道。崇明是个常常流汗的人,可他的身上永远有着青草的香味。我总会在他的味道中放下所有的悲喜,没有任何困难地安然入睡,睡得像个孩子。我是个喜欢地铁的人,因为地铁总能激起黑色的穿堂而过的风,我喜欢风猎猎地迎面而过的感觉,那一刹那我总会感到宿命,还有生命中所有穿行而过的无常。北京的晚上总有黑色而冰冷的风,我喜欢那种被风一点一点漫过皮肤的冰凉。就像我拉琴的时候一样。我总是站得很孤傲的样子,然后我就可以感受雪峰融化而下的春水从指尖缓缓出来。崇明在画图的时候总是喜欢我在他旁边拉琴,他说我的琴声可以给他带来灵感。崇明画图时的样子很认真,嘴唇紧紧抿着,眼神发亮,像一个认真做功课的小学生一样。我总是喜欢崇明脸上孩子气的表情,可是他总不承认自己像个孩子。夜色如水。黑黑的凉凉的,漫过我的头发手指和嘴唇。我忽然想到崇明在北京过的,然后放进档案袋里。从春天的文章里我看到,她似乎有了个新的男朋友,手指上有了个简洁的铂金戒指。在上海今年第一场大雪的时候,我在上海地铁书店里买到了春天的书,书名叫《崇明,我最后的激流岛》。扉页上写着:献给我最爱的c。16北京仍然是一如既往的寒冷,我裹紧外套一个人走在北京宽阔的马路上。在最新一期的一本上海建筑杂志上,我看到了一幅我极为熟悉的设计,作者的名字是崇明。而建筑的名字是:春天。一滴眼泪掉下来,打在我空荡荡的手腕上,在北京寒冷的风里迅速结成了冰。像颗美丽的钻石。就像我和崇明曾经看到过的一枚铂金戒指上的钻石一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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