细软的头发被全部捋到脑后,额头露了出来。
第一次看到毫无遮挡的整张脸,一只手就能罩住的小,湿漉漉的丹凤眼,杂乱的淡眉,小巧微红的鼻头,习惯性微微下撇的嘴角。
已经没了那种瘦骨如柴的感觉,到底被他养胖了一点,顶着宽大的毛巾乖巧地抬眼看他,显得可爱极了。
你应该把脸露出来,这样好看。纪戎建议。他盯着孟厌看得认真,不知怎么回事,竟又想到孟厌的腰很细,在水里看不真切,好像两只手就能完全握住。
听了他这句话,被罩在昏暗背光处的小狼崽抖着睫毛垂下眼睛,脸颊连着锁骨都在泛红。
纪戎受了蛊惑般伸手想去丈量,在碰到人之前才堪堪意识到自己太轻浮,他赶忙拿起浴巾将人围得严严实实。
你上去换个衣服,冲个热水澡,别着凉,我去帮忙。说着他随意擦了几下,拎起件T恤胡乱套上,逃也似的赶去不远处低头拨弄炭火。
奇怪,最近怎么总做些不像他能做出来的事。
闲下的两人回了酒店楼上的房间,换好衣服后下去吃现成的。已经磨蹭了很久,进电梯时孟厌的脸还透着红,他时不时抬手揪一揪湿哒哒的刘海,浑身不自在,肚子上好像还有一双手在轻轻托着。
杨羽按下电梯的下行键,温声道:纪先生是个顶好顶好的人。
孟厌顿时手足无措起来,在嗓子眼儿里嗯了一声,许久才意识到杨羽并不会听见。
杨羽对他很友善,会特意在口袋里揣上润喉糖给他,会顾及他的心情主动找他说话,是他一直学不会大方自然地与别人寒暄。
杨羽已然习惯了孟厌的沉默,转头看他时眼底带了点挪揄,你喜欢纪先生。
肯定的语气让孟厌乍然方寸大乱,他下意识摇头否认,不是。
脸上的血
,萧远岱端着盘子走来,打趣起同进同出的孟厌和杨羽。
不是!好朋友三个字叫孟厌浑身发抖,他失声否认,猛得站起身,吓了众人一跳。
诶不是就不是,别激动。萧远岱打着马虎眼把不明所以的杨羽拎走,又回头扫了眼孟厌重新被遮盖住的小臂,面色如常。
孟厌僵立着,像被谁夺了魂。
那我们从今天开始就是好朋友了?恶魔般的低语涌到他发痛的脑子里,在经年累月的噩梦加工之下愈发可怖。
曾经也有人调笑着摸了摸他的头,在暗巷里,朝睡在纸箱上的他伸出手,将他带回家,管他吃穿冷暖。
那我们从今天开始就是好朋友了?
是啊!他听到了自己满心欢喜的回答。
要怎么证明呢?
问完这句话后,那人咧着嘴沉思片刻,举起手里的铁质订书机猛得按在他的耳朵上,叫他痛得满地打滚。
呀,小狼崽子,嚎什么,哭起来丑死了,不是你说的,我们已经是好朋友了?
不是你说的,景哥对你最好、最喜欢景哥了?那你还跑什么?那人不满地叼着烟死死钳住他的胳膊,给他纹上洗不掉的标记。
啪的一声,清脆的耳光叫他无谓的挣扎停了下来,呛人的烟味喷进他的嗓子眼里,恶劣的笑中滲着哑,带着哥哥的标记你能跑去哪儿?我全名,薛景,把你拐走的薛海明就是我爹。
那天我是去暗巷里抓你的,你说好不好笑?
残缺的兽耳又开始疼了,神经连着心脏,将他唯一的一点幸福卷进惨痛的教训里绞成残渣。
孟厌白着张脸,用力抠着手腕内的纹身。
钝钝的痛浮在皮肤表面,指甲前端被修剪得圆润整齐。
还是不一样的,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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